问题 | 强制执行对方还是没来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强制执行对方还是没来怎么办? 1、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还是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与民事强制执行的区别是: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为人民法院或有权的行政机关,民事强制执行是司法机关; 2、行政强制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处理决定,民事强制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等法律文书; 3、行政强制执行不存在执行和解,民事强制执行则可以执行和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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