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叛逃罪的特点有: 1、犯罪对象。本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客观犯罪。客观上,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叛逃境外,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3、犯罪主体。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主要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故意的,是直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四百三十条  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