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职工医保是不可以单独交的。医保作为社保的一部分,是没办法从社保当中脱离出来、单独缴纳的。职工在入职的时候,单位必须要为其缴纳社保,而社保就包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即便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缴纳社保,社保当中也包含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存在单独缴纳医保的情况。 如果需要单独买一份医保的话,只能去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就是可以单独购买的。而不仅仅是医保,养老保险也是一样的,基本养老保险也是无法单独交的。 法律依据: 《职工医疗保险条例》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第十条 用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30日内,必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依法终止缴纳义务时,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及时通知征收机关。 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的1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到征收机关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