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路改造施工顺序 |
释义 | 1、开槽 规划好水路的走向后,需要在墙面开出槽道,以埋下水管。水管走顶不走地,在墙面弹好线后,按照规划进行开槽,开出的槽道要横平竖直,槽道的深度一般在4厘米左右,而槽道的最低高度,一般在地面上60厘米到90厘米的位置处。 2、槽道内做好防水 墙面上的槽道内,最好是也做好防水,防止管道在槽内漏水后,导致整个墙体被沁湿。 3、管道安装 安装管道时,需要事先确定好家中所有的龙头、用水口的位置,冷、热水管的安装要保持在同一水平高度,两者之间的距离一般在15厘米左右,这个距离正好可以安装花洒和热水器。 4、水路打压试验 水路管道安装完毕后,需要进行打压试验,以确保所有的管道、接口等位置都没有漏水、渗水的问题。试验时,堵住所有的出水口,用压力表进行打压处理,在0.6MPa的压强下保持30分钟,管道各处没有漏水渗水的现象,且掉压不超过0.2MPa的范围,则表示水路验收合格。 电路改造部分: 一、工程保质期是几年 工程保质期最长是5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质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这些为2年等。 二、房屋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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