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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个眼睛瞎了几级伤残
释义
    正常情况下一只眼睛失明,另一只眼睛健康的话,一般的是四级残疾到五级残疾。平常不是根据单独的一个症状就可以评残的,一般平常需要先到劳动保障部门儿申请评残,然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才能够评残。
    一、c1驾照换证视力不过关怎么办
    1、如果视力是由眼睛的度数引起的,那么只要戴上严格验光后的眼镜就能提高视力,视力达到正常即可通过体检;
    2、如果驾驶学校视力体检不合格,建议您去医院体检,可以去由车管所指定的几家当地医院体检,如果体检过关,把体检表及相关收费凭证交给驾校也是可以的;
    3、如果视力不是度数问题的话,也没有办法让它提高,那么就只能放弃考驾照,因为视力不好,会导致眼睛没有立体感,影响驾驶安全,强行驾驶车辆的话对自己或者别人来说都是没有好处的。
    二、工伤视力评残标准
    工伤视力评残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其中双眼的眼球缺失或者是一只眼睛的眼球缺失,另一只眼睛严重畸形伴盲目五级的可以认定为一级伤残。一只眼睛的眼球缺失,另一只眼盲目四级或者是一只眼睛的眼球缺失,另一只眼严重畸形伴盲目三级以上;双眼的眼睑重度下垂或者严重畸形伴双眼盲目四级以上或者是一只眼睛的眼睑重度下垂或者严重畸形,该眼盲目四级以上,另一眼盲目五级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二级伤残。
    三、10级伤残是否可以办残疾证
    十级伤残和是否可以办理残疾证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因为办理残疾证和伤残鉴定的标准并不一样,依据也不一样残疾证是为了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伤残级别8-10级一般都办不了残疾证办残疾证的要是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残疾证是为了享受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
    办残疾证所需手续:
    1、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2、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3、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5五级
    5.5.1定级原则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5.2五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
    1)四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4)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5)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6)完全运动性失语;
    7)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8)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10)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中的一项;
    11)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
    12)一侧前臂缺失;
    13)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14)肩、肘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
    17)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8)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19)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20)四肢大关节之一人工关节术后遗留重度功能障碍;
    21)一侧膝以下缺失;
    22)第Ⅲ对脑神经麻痹;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控制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28)双耳听力损失≥81dB;
    29)喉或气管损伤导致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
    30)吞咽困难,仅能进半流食;
    31)双侧喉返神经损伤,喉保护功能丧失致饮食呛咳、误吸;
    32)一侧上颌骨缺损>1/4,但<1/2,伴软组织损伤>10cm2,但<20cm2;
    33)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损伤>10cm2;
    34)一侧完全面瘫,另一侧不完全面瘫;
    35)双肺叶切除术;
    36)肺叶切除术并大血管重建术;
    37)隆凸切除成形术;
    38)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半流食者;
    39)食管气管或支气管瘘;
    40)食管胸膜瘘;
    41)胃切除3/4;
    42)小肠切除2/3,包括回肠大部分;
    43)肛门、直肠、结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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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5: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