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被告缺席开庭后,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下判决书,择期宣判的,应当立即下判决书。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对案件进行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那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理的情况,决定案件的宣判时间。所以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当庭宣判的,在宣判结束后,应当在10日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和原告;人民法院认为可以择期宣判的,在宣判结束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至被告和原告。 二、一审刑事案件的审判时限: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衍生问题: 二审的审判时限是多长? 二审的审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也是一个月,不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