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拿他的东西抵在我的钱包里吗 |
释义 | 他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可以拿其东西抵债。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是人民法院,债权人不能自行采取上述措施,要向法院起诉,并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权人擅自处理债务人的财物的,可能构成侵权。 一、有欠条不还钱会怎么样 出现有欠条不还钱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借款:1、债权人和债务人采用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还债,或者订立新的延期偿还合同;2、双方采用仲裁的方式进行调解,这时需要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3、债务人拒不还款,当事人协商无效的情况,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诉讼状,法院依法受理。需要注意的是,若采用起诉要回借款的,需要当事人事先准备好证据,包括:借条、双方借款时的录音或电话、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对方收到借款等证据。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等被执行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二、一万块钱不还可以起诉吗 1、债务追讨起诉还是有用的,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2、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三、欠钱拿东西是否违法? 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决定拿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这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未经债务人同意,债权人是不可以私自扣押债务人的财产或以债务人的财产来抵债的。债权人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主张权利,并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由法院来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冻结。如果在判决后,债务人不主动履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拍卖等形式来依法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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