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分红股:是指股东可以在不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份,俗称干股。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由于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赠股协议可以撤销、无效、终止的,分红股股东自然会失去股东资格。分红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等,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特别是对外义务,与一般股东相同,是因为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