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到台湾的中国女性离婚后户藉可否迁回中国? |
释义 | 您好,首先,要先纠正一下您的提问方式,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中国女性嫁到台湾,然后离婚,想要迁回户籍的,只能是迁回大陆地区而非迁回中国,因为你的户籍一直都在中国。离婚后想办理户口迁移,先要确定是要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或者是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这种情况下属于跨省迁移户口的,因为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还要具体咨询之后想要迁回户籍地的规定,以及目前户籍在台湾的话,台湾地区对于户籍管理的规定。而且各个时间阶段可能也会有不同的变化。通常情况下,大部分地区的规定是,离婚后,无论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都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想要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需要经村委会或者居委会以及户主的同意,才可以迁回到原户籍地,挂靠在父母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手续时,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证件及资料,建议要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当地所辖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以官方的答复为准。或者是想要办理独立户籍的,是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同时要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其他条件方方能办理。淡然如果是离婚后想要在婚的,因为已经建立新的婚姻关系的,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北京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您,最终结果还是要以您所要迁移的户籍地的给出的官方的答复为准,具体材料准备要以实际需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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