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理想信念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大局意识强,能够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 2.思想作风好。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对拜金主义、享受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3.岗位业绩好。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 4.服务群众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向群众学习,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对群众态度热情、文明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履行义务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遵纪守法。维护稳定,坚持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态度认真,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法律依据: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