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你的车辆符合北京车辆要求时,才可继续准备转入手续: 1、在车辆所在地,办理一个过户手续:带着汽车大照,行驶证,附加费本,交强险保单,到车辆户口所在地办理过户。 2、然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1)嫌疑车辆调查。主要是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是否凿改、是否与原档案相符、是否盗抢机动车等。 (2)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边(出)境领(销)牌通知书》,转出及转入人(单位)的身份证明、与本车辆有关的证件。 (3)回收旧车牌照,发放临时牌照。 (4)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领取机动车档案,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寄达。 3、最后办理转入手续:凭外地车辆管理所封装的档案在本市申请号牌和行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