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安全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排除险情; 3、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法律客观: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