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什么 |
释义 |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教育狭义上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广义上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教育者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根据学校条件和职称,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心智发展进行教化培育,以现有的经验、学识授人,为其解释各种现象、问题或行为,以提高实践能力,其根本是以人的一种相对成熟或理性的思维来认知对待事物。教育又是一种思维的传授,而人因为其自身的意识形态,又有着另样的思维走势,所以,教育当以最客观、最公正的意识思维教化于人,如此,人的思维才不至于过于偏差,并因思维的丰富而逐渐成熟、理性,并由此走向最理性的自我和拥有最正确的思维认知,这就是教育的根本所在。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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