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学生申请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在省内就读的学生可直接向学校提出申请;在省外就读的学生需要向县级的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若是在省外的技工类学校就读,则需要向县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3、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还有户主页的复印件。 4、加盖了县级扶贫办公章的扶贫手册,学生资助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学生建档立卡的申请流程 1、首次申请的学生需要到当地的扶贫办开具建档立卡的证明材料,之后到资助管理所添加个人信息。 2、登陆建档立卡系统后进行注册,并上传需要的证明材料。 3、提交申请表和学籍证明,定期登陆查询审核情况。 三、学生建档立卡的办理流程 1、各个市(区、县)的教育部门在当地高中招生结束后五天内,将贫困的学生名单提交至当地的民政部门和扶贫办事处。 2、民政部门和扶贫办事处在收到名单后进行审核,五天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送至当地的教育部门。 3、当地教育部门在开学前将学生的名单反馈给学校,学校根据名单内容免除学生的学杂费。 法律依据: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