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属于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程序法等。)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的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在该法中没有规定的治安管理处罚程序,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是可以适用行政处罚程序的,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是广义上的一种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