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窃案件的特点如下: 1、时间性。犯罪事件值得是犯罪者在实施盗窃过程中所使用和占用的时间。比如住宅小区盗窃案的发生,一般都会有着大致的规律,即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以及凌晨2点至4点。在这些时间段里,人们大多都在上班或者睡觉,所以是犯罪者最容易得手的时间段; 2、单一性。住宅小区盗窃案件手段分析,大多为撬门、破锁和潜室行窃,撬门破锁入室盗窃案件,多发于住宅小区的白天,因白天大多双职工都外出上班工作,有时整栋楼都空无一人,这就给犯罪分子撬门破锁入室提供了作案条件; 3、特殊性。一般来说,发生在住宅小区的盗窃案件,被盗财物多为现金、有价证券、手机、金银首饰等体积较小便于携带、转移、藏匿、销赃的财物,所以这些赃物体积小,不容易被人发现,所以东西可能丢了很久可能都不会被受害者发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