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
释义 |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6、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7、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携带管制刀具处罚标准如下: 1、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厘米或者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厘米的各类刀具。 【法律依据】: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