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不能成为捐献器官的主体,因为他们是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身体、器官的承诺无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权处分未成年人的器官,因为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能代理有利于未成年人事项,对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事项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可以撤销。 捐献需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1、必须是公民逝世后才可以进行人体器官捐献; 2、公民生前表示死后愿意捐献其器官,或者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 3、器官捐献必须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进行; 4、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法律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 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