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确表述划定公益林范围的区域 |
释义 | 重要江河干流源头及一级支流源头两侧20公里以内的林地,以及长江以北河长150公里以上、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两岸,长江以南河长300公里以上、流域面积2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两岸,干堤以外2公里以内的林地。 法律分析 (一)江河源头——重要江河干流源头,自源头起向上以分水岭为界,向下延伸20公里、汇水区内江河两侧最大20公里以内的林地;流域面积在10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源头,自源头起向上以分水岭为界,向下延伸10公里、汇水区内江河两侧最大10公里以内的林地。其中,三江源区划范围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林地。 (二)江河两岸——重要江河干流两岸[界江(河)国境线水路接壤段以外]以及长江以北河长在150公里以上、且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两岸,长江以南(含长江)河长在300公里以上、且流域面积在2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两岸,干堤以外2公里以内从林缘起,为平地的向外延伸2公里、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林地。 拓展延伸 公益林范围划定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公益林范围的划定是基于相关法律依据和特定程序进行的。在中国,公益林的划定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公益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划定公益林范围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确定划定的目的和范围、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制定划定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审议并批准方案、公布划定结果等。划定公益林范围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这一过程注重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以确保公益林的划定符合法律要求,为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法律保障。 结语 公益林范围的划定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特定程序进行的。划定公益林范围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规定,重要江河干流源头及一级支流源头的周边林地以及江河两岸的林地都被划定为公益林范围。划定公益林范围的程序包括确定目的和范围、收集数据和信息、现场勘察和调查、制定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审议并批准方案,最终公布划定结果。这一过程注重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确保公益林的划定符合法律要求,为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第七条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范围:(一)江河源头——重要江河干流源头,自源头起向上以分水岭为界,向下延伸20公里、汇水区内江河两侧最大20公里以内的林地;流域面积在10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源头,自源头起向上以分水岭为界,向下延伸10公里、汇水区内江河两侧最大10公里以内的林地。其中,三江源区划范围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林地。(二)江河两岸——重要江河干流两岸[界江(河)国境线水路接壤段以外]以及长江以北河长在150公里以上、且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两岸,长江以南(含长江)河长在300公里以上、且流域面积在2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两岸,干堤以外2公里以内从林缘起,为平地的向外延伸2公里、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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