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旦孩子的名字取定后,要想变更姓氏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协议变更,另一种是孩子成年后依自己的意志决定变更的。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年满十八周岁后,有权自主随父或母姓。目前,我国多数子女随其父亲的姓。非婚生子女,大多随母姓,也可以随生父的姓。继子女可以保留自己原来的姓,即其父或母再婚前使用的姓,也可以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如果继子女已有辨别能力的话,应当尊重其自己的意见。如果继子女小时候改随后父或后母的姓,其成年后,有权利改回其原来使用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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