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负责人进行社保登记,需要在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网站下载填写登记表,然后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了解柜面办理所需资料(不同地区会存在差异)。一般需要如下办理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3、与开户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原件和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信息登记表》;6、《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7、《工商信息登记表》;8、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