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让我报财产我没去: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如果是确实没有财产:可以向法院书面说明你目前的财产状况,如果法院调查后也认为你确实没有财产的,有可能中止执行或是终结执行,但不会对你拘留;如果不说明财产状况、而是置之不理,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