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高中毕业证书是怎么颁发的,以深圳市为例: 普通高中毕业证和肄业证本月开始验发。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凡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德育考核合格以上,三年内获得必修、选修总学分144分以上的学生,可准予毕业,领取毕业证。 凡具有深圳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德育考核合格以上,同时,三年内获得必修学分116分,其中语文、外语、数学各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6学分,技术8学分,艺术6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并且获得选修学分28分以上,其中选修课至少获得6学分。符合上述条件,三年必修、选修总学分达144分以上的学生,可准予毕业。此外,非新课程实验的往届普通高中肄业生中,因普通高中毕业考试不合格而领证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参加原学校组织的补考。德育考核不合格或因修业期限不满3年而领取肄业证书的学生,将不换发毕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