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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巨野烟花禁放区域,规定是
释义
    巨野烟花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麟泽路(新西环路)以东、麟台路以西、瑞麟大道(新北环路)以南、洙赵新河以北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外,在全县范围内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医院、敬(养)老院、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
    4.车站、广场、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宾馆酒店、公众娱乐场所、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5.风景区、山林、公园、绿地、苗圃;
    6.居民住宅区(居民楼25米范围内及小区的楼房阳台);
    7.交通枢纽及城市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
    8.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
    9.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
    10.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通信线路附近;
    11.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12.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北京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北京禁放烟花爆竹规定:
    1、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2、五环路以外区域,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3、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首先为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规定。其次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居民、村民、干部、职工和学生中广泛深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然后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
    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以天津市为例,2018年10月16日,经天津市市长签发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而制定的。
    《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含可燃放区域内)禁止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摔炮、拉炮、砸炮和旋转、钻天、多响(含双响)等升空类烟花爆竹、礼花弹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品种。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第十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第十一条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个人不得燃放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和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禁止的烟花爆竹;
    (二)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燃放烟花爆竹;
    (三)不得在建筑物内、构筑物上燃放烟花爆竹;
    (四)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成年近亲属陪同看护。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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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