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电子病历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电子文书的要求,并且保证数据安全和完整性。同时,也需要医疗机构和医生能够正确、规范地操作和管理电子病历。 法律依据: 1.《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保证病历质量、安全、保密。” 2.《电子签名法》第十条规定:“电子文书应当具有书面文书的法律效力。” 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和保障措施,保障医疗信息系统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医疗信息系统数据不被篡改、破坏或丢失。” 因此,电子病历和纸质病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前提是电子病历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