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怎么填写方式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3、选择房产税,点击右侧的税源采集; 4、点击新增房屋; 5、填写所有带星号的项目,点击“保存”; 填写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有以下注意事项: 1、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是房产税申报的前置条件,只有先进行税源登记,才能申报房产税; 2、纳税义务有效期起止必须在申报期限内,否则房源信息不显示; 3、房产记录的所属期应当始终保持连续不中断、不交叉、不重复,同一房产在某一时点上,存续期内的有效记录有且只有一条; 4、房产的明细记录是明细申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明细申报模式下,系统根据纳税人申报的房产明细记录智能化生成应纳税额,通过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申报表主表,可免除纳税人手工计算并填写申报表的工作量,杜绝人工计算错误,只要纳税人在办理税源登记时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则不会造成多缴或者少缴税款; 5、确保税源登记信息与税款申报信息的一致性,明确“谁纳税谁登记”原则,即无论房产的产权归属于谁,只要纳税人存在纳税义务,就必须按规定登记税源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