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房屋以旧翻新需要审批。 农村老旧的烂房子若是想要进行翻新是需要经过审批才可以进行的。 申请旧房翻新的程序如下: 1、填写申请书,到相关部门申请; 2、提供宅基地证或者是集体所有建设用地证; 3、提供房屋符合当地规划证明,要求翻新的农村房子符合当地规划,没有乱建,也没有影响整体规划情况; 4、提供建房测绘报告或者平面图,核对后通过批准; 5、对农村房子翻新申请人申请产权证,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 6、收费发证。 按照有关收费政策,农村旧房翻新重建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是,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必须符合规划,因此建房户需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在此过程中,建房户需向规划设计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