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没有算进公摊面积的地下停车位:属于开发商。所以开发商是有权力对这些停车位进行出售,出租或者是转让使用权的。只要业主和开发商签订出售或者是转让的协议,开发商就可以将停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业主。 2、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停车位:小区里面的所有的公共区域,比如绿化区域、公共道路区域的产权都是属于小区业主的。所以在这些区域划分出来的停车位的产权和所有权是属于所有的业主的,因为这些停车位占用了小区里面的公共区域,而开发商是没有权力处置这些停车位的,不能将停车位随意出售或租借。 3、算入公摊面积的地下停车位以及地上停车位:有一些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以及地面上的一些停车位是被纳入了每一位业主的公摊面积的,也就是说在业主支付房款的时候,是算了地下停车场以及地上停车位的面积的。所以这些停车位的产权和所有权都是属于所有的业主的,开发商也是没有权力出售、租出以及转让的。 4、地下人防停车位:一般来说,人防停车位是属于国家的,停车位的产权和所有权都是属于政府的。但是开发商对于这些停车位有一定的使用权,可以将停车位进行出租,而获得的收益也是属于开发商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