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通过评审之后,即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法律依据: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