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辞退 |
释义 |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恢复原岗位或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仲裁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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