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的区别: 1、总价合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内容给付明确款额的合同,单价合同是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给付价款的合同; 2、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总价合同以图纸为基础、价格不能变化,单价合同以单价优先,价格可以变化。 一、签订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1、合同的内容必须体现我国平等互利的对外贸易原则和有关方针政策,必须对双方都有约束力;2、合同条款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如单价与总价的货币名称要一致;价格条件的口岸与目的港要一致,价格条款与保险条款要一致;合同多次出现的货名要一致等;3、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与双方通过发盘和接受所达成的协议一致;4、合同条款要完整、肯定,防止错列或漏列主要事项。合同词句要准确、严谨,切忌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如“大约”、“可能”等词句不要使用。 二、工程需要签什么合同 建筑工程需要签订的合同包括: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分包合同等等。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三、工程合同付款节点规定 付款节点就是约定一个工程每次付款的时间或工程形象进度的节点(如基础完工付总价款的15%)。付款节点一般在工程招标时候就要约定,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时候就根据招标时候就要约定签署专用条款“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如第一种:基础完成经验收合格10天内付总价的15%,施工合同付款节点是四层结构完成付至总价的30%,结构封顶付至60%,脚手架拆除付至70%,竣工验收合格30天内付至总价的90%,竣工结算后付至总价的95%,5%质保金期满30天付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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