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法范畴,投保人需要仔细了解保险条款,特别是与结肠癌相关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同时,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应当明确约定重大疾病的种类、范围、诊断标准、理赔方式等内容,投保人应当认真核对并了解这些内容。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和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条款等内容。 2.《保险法》第十四条:投保人对保险合同的订立有权要求保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说明。 3.《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向受益人履行赔偿义务。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赔偿方式。 4.《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金给付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支付保险金。逾期不支付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 5.《保险法》第六十九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重大疾病的种类、范围、诊断标准、理赔方式等内容。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应当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基础,不得损害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保重疾险前,认真阅读保险条款、询问保险公司有关结肠癌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和理赔方式有充分的了解,可以保障权益,防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