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生产法是哪一年实施的 |
释义 | 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如下: 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4、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具体如下: 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索赔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6、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权; 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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