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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电动四轮车上市新政策
释义
    我国并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确定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政策。但是一般会认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四轮低速电动车应属于机动车范畴,上路行驶,应悬挂机动车号牌,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
    未申领号牌驾驶此类车辆上路属于违法行为,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予以扣留车辆并处以200元罚款;无证驾驶此类车辆。还有将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甚至拘留处罚。目前我国多地已经对四轮低速电动车采用了全面禁止的“一刀切”政策,对上路车辆进行专项整治。
    一、临牌过期上路如何处罚
    临牌过期上路扣12分,罚款20元到200元。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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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