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执行后法院还管吗? |
释义 | 中止执行后法院还管。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 一、债务人名下没有资产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并且债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其名下的财产会被强制清除债务。没有可以被法院执行资产的,但是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如果满足中止执行的条件,那么法院会等债务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如果债务人在期间死亡,那么会终结执行。 二、欠债五万元不还,会构成犯罪吗 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 但是欠债不还有下列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关于欠债不还的法律如何处理 对于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法院虽然会暂时中止执行程序,但是可以一直查封债务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待债务人有履行能力时再进行查封处置。 对于有能力偿还而恶意欠债的,可以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对其进行一些限制措施。对于恶意转移或隐瞒自己的财产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撤销其转移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对债务人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予以刑事处罚。 对于欠钱后就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形式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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