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她有继承权吗,2如果有那按照什么时间房屋价值来计算,3因分给她多少份额? |
释义 |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了已故父母房产,是1,3继承份额,那我之后卖掉自己原有住房,还能作为满五唯一免征税吗? 继承的房产买卖要缴个人所得税。关于房产的继承,两种情况下免税,一种是法定继承(就是直系亲属),二是遗赠抚养协议(立遗嘱人将房产立遗嘱直接赠与非直系亲属赡养人)。在得到房产后再转让的,按得到该房产时间,属于非普通住房的获得五年以上的以差额计征营业税(5%),不满五年的按全额(卖价)征收;属于普通住房的,五年以上的免营业税,五年以下的按差额征收营业税。把房卖了还得再交个人所得税,获得五年以上的免个税,五年以下的以你获得净收入征收个税,净收入等于卖价-(卖房时候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税费),再以净收入*20%确认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老公写放弃继承,1、那之后如果我跟他离婚? 房子财产继承分割方法如下: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出资份额按份分割;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后复婚房子是否还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后再复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1、如果当时离婚时有约定,那么就根据约定执行,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再复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2、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证明婚姻关系已经终结了,之后购买的房产是婚后的个人财产。如果又复婚了,就房产而言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提留款,儿子有义务还吗,如果说有继承就应该还,请问继承是指什么,农村的老房子算不算? 农村房屋继承纠纷处理为: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2、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遗嘱;3、对于遗嘱的继承可以由继承人协商决定;4、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房屋继承权,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儿女的房屋、父母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现在老年人不在了,如果按遗嘱来继承,然而真正照顾陪伴他最后五年的人,能分得多少遗产? 老人死后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如果存在遗嘱,就按遗嘱中所指定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如果遗嘱无效或是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处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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