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业病种类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性皮肤病; 3、职业性眼病;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8、职业性传染病; 9、职业性肿瘤; 10、其他职业病。 一、进行职业病鉴定流程如下: 1、申请。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2、审核。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 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鉴定书; 5、异议处理。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6、注意事项。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总之 职业病的种类由尘肺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或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或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以及其他职业病构成。职业病并不是一般的工伤,而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有毒有害的工作导致身体出现疾病,对此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分类和目录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职业性传染病 职业性肿瘤 其他职业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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