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收购怎么卖出 |
释义 | 股票在要约收购公告出来以前,股价一般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都会处于低位、低价、交易很不活跃的状态。由于大多数人无法提前知道要约收购的消息,因此基本上不会有短线资金在里面炒作。而收购方也希望在要约收购前尽可能的用低成本获取较多的股权,也会有意将股价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全面要约收购是属于比较确定性的利好,部分要约收购还是有可能会亏钱。最好是在要约收购方案通过各部门审批之后,《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出来之前买进,获利的机会更大。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一、要约 全面要约收购是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收购),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二、要约注意事项 以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要约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公平对待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应当得到同等对待。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于15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在15日内,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表示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进行公告;中国证监会发现要约收购报告书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及时告知收购人,收购人不得公告其收购要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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