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路中两条双黄色虚线为潮汐车道标线。 潮汐车道是指根据早晚交通流量不同情况,通过车道灯的指示方向变化,控制主干道车道行驶方向,来调整车道数,提高车道使用效率。即:早高峰进城车辆多时,增加进城方向车道数,减少出城方向车道数,晚高峰出城车辆多时,增加出城方向车道数,减少进城方向车道数。要特别注意在“潮汐车道”上行驶,一定要看好红绿灯,即主路上的红绿灯,当直行的信号灯变为绿灯时,这时“潮汐车道”指示牌上的信号灯也会变为绿的,这时就可以驶入“潮汐车道”待行了。“潮汐车道”不全是全天通行的,一般的都会指定在早上7点--9点,因此走“潮汐车道”要看好是否有行驶时段,要按照规定时间行驶。 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