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资的税的计算方法,工资的个税是应税额乘以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应税额是职工的工资收入减去免征额和各项依法确定的扣除后的余额。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扣除标准,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一个人的工资收入为7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000—5000)乘以3%—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九)偶然所得。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