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借款人身份证、合同、银行卡或现金,有的银行要预约,受理后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各家银行不同)退你他项权证、委托书、结清证明等材料,你拿着这些材料去当地房管局办理解押。贷款后你可以拿到房本,但你可以留意一下房本上有抵押记录,包括抵押金额和期限,同时银行保存着当地房管局印制的他项权证,你的贷款结清后银行会退你他项权证,你拿着去房管局办理解押,抵押记录后打印注销抵押的日期,产权就百分百归你了,可以卖出或再次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