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使命所在。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以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推动发展。 经济发展是民生改善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决定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实力与能力。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 法律依据: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