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种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有确定的终止期限的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的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干长干短不一定,说不准,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既然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企业在未来任何时间解除或终止合同,都面临给予员工补偿。所以,如果您的单位与您签订的是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那么无论何时被解聘,都有权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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