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带上身份证和扣你电动车的票据去领取。一般情况下需要待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才能安排提车手续,提车的话原则上交警部门不直接收取费用,但是交通拯救所属单位有可能会追讨拖车费和停车保管费,具体额度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属于商业公司行为。 根据“电摩标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电动车上路行驶属于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电动车被拖走一般要去所在区域的交警队取车。 当事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车钥匙去公告牌上指示地点取车,不需要缴纳费用,通常情况下要取回都需要到所在区域的交警队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拓展资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