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了生育津贴还有产假工资吗 |
释义 | 不能。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一、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能否兼得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有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发放的工资。 两者发放的主体不同。生育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发给生育职工的;但是产假工资却是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的。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才能享受生育津贴。而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比如满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二、生育津贴是女性职工因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给与的补偿,就是俗称的“产假工资”,因此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再发放工资。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前本人的工资,单位应当为其补齐生育津贴和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 三、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 职工生育后次月一到五月可申请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津贴审批表,本社银行任意一个个人结算户或借记卡,经办人身份证,生育转诊的还应提供生育保险证明医院发票等。 四、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一)填写登记表。这里的登记表是指“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需要填写两份,并且盖章。 1、生育人在生育当月缴费工资基数(需要依据职工当月的缴费基数来进行填写)。 2、生育津贴:办理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会对您告知要填写的项目及个数,不会的对方可以请教工作人员。 3、签字:需要夫妻双方签字。这里盖章是需要女方所在单位的公章。 (二)填写报表。这里的报表是指:“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填写,并且加盖公章。 (三)其他材料: 1、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有女方单位公章) 2、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有女方单位公章)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有照片一面需要由女方单位公章) 4、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由女方单位公章) 5、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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