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出来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出可以是以下步骤: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 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离婚了把户口迁回娘家的流程如下: 1、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填写《户口迁移证》、《户口变更申请表》等相关申请表格; 2、等待审核:提交材料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还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3、领取户口迁移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前往原户籍地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员会领取户口迁移证; 4、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迁入手续:持有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迁入手续,并将户口本进行迁移登记。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要求还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确认。同时,如果离婚后有子女,需要考虑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等问题,做出合理安排,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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