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规范对危化品车辆的 处罚依据 办法明确规章对三十六种危化品车辆,依据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和承运单位进行处罚。 其中包括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章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举措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十条 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条例有关规章。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章》 第二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使用自备车辆从事为本单位服务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应当遵守本规章;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 第十条 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表》;(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能证明科研、军工、通用民航等企事业单位性质或者业务范围的有关材料;(三)特殊运输需求的说明材料; (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