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没写借款日期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借条上没写出借时间,双方可以协商补充,也可以依据其他证据证明借款的时间。如果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可以协商补充,不补充的,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借款人不还钱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借款人不还钱的处理方式是债权人与借款人协商约定还款期限。法院执行款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申请分期偿还。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根据相关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地点作为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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