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增量指标包含摇号和竞价(一)住所地在本市;(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名下中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中小客车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法律依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应当通过指定网站提出申请;不能网上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应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第八条登记在本省的单位,名下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一)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在本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三)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