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可以转移档案吗 |
释义 | 个人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第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第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第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一、档案的防护基本要求 1、档案防护内容应包括外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温湿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虫、鼠等)和安全防范等。 2、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载体等因素区别对待。 3、音像、缩微、电子文件等非纸质档案贮存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 随着档案事业的发展和档案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档案档案网站建设也日益成熟和丰富起来。我国已经建立起国家档案局(馆)、省级档案局(馆)、市级档案局(馆)和县级档案局(馆)四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档案网站体系; 建立起档案学会、档案期刊和档案报社等各档案学术研究交流的档案机构、团体档案网站体系,建立起了档案产品企业、档案服务企业等档案企业网站体系,建立起了家庭档案、宝宝成长档案、民生档案等各项专题档案网站系体,建立起了各高校档案网站体系。 特别是还出现了以档案网和档案网论坛为代表的民间自办档案管理指导网站,表现了我国档案网站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二、人事档案的相关规定 《档案法》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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